管理部门不得直接参与拆迁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9:5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刘志华 通讯员肖莹)今后各级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将从过去直接组织房屋拆迁中解脱出来,实行“拆管分离”,不干预或强行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不直接参与和干预应当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昨日,广东省副省长许德立在省政协召开的“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众上访问题”专题协商座谈会上作汇报时透露了这一消息。省政协副主席石安海、周天鸿、李统书,秘书长杨懂参加了座谈。 据介绍,从2003年至今年6月底,广东省共审批建设用地9312多公顷,其中涉及农地7986多公顷。全省已兑现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7.79亿元,占应兑现总数44.8%。许德立表示,余下的补偿款必须在年底前兑现完毕。 成立工作组解决老大难信访案 对在拆迁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擅自降低补偿安置标准、不及时解决被拆迁人合理要求的拆迁单位,将加大处罚力度,采取不批准新的拆迁项目、停业整顿、依法吊销拆迁单位资格证书等措施严肃处理。 许德立还透露,将尽快对群众上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对上访人员及反映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省信访工作小组将组织6个工作组督查督办,推动一批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不落实或不到位,未能按法定程序和合理补偿标准征用集体土地,因征地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地方,一律暂停其建设用地审批。属于个人所有的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要全额及时支付给农民个人。有关部门要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定期进行审计,严防拆迁征地款被贪污、挥霍、挪用。 防止出现新拆迁烂尾 许德立还表示,将严格限定征地范围,尽量减少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征用。除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可实行征地外,其余用地逐步引入市场机制,由双方协商补偿标准。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流转制度,(下转A8版)(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