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个人房贷管理有了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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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09:54 汴梁晚报 |
本报讯记者卢友贤报道记者9月9日获悉,即日起,我市银行业将对个人房贷借款人的借款情况进行把关,即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 据介绍,上述规定是根据中国银监会9月初公布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做出的,旨在控制房地产贷款风险。 据悉,我市银行业将严格按照规定,了解申核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的资产、负债情况、信用记录等,并通过借款人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职业等信息判断借款人目前收入的合理性及未来收入情况。 同时,我市银行业还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规模、开发商的资信状况等进行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开发项目不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房地产贷款已成为我市银行业信贷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我市居民住房条件,推动住房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