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函送至派出所 深圳一政协委员要求重新审查一桩抗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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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0:20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孙天明)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不仅仅可以通过视察、提案等形式,还可以通过一种全新的方式进行监督。昨日下午,针对园岭派出所在一桩暴力抗法案件中的处罚情况,深圳著名律师杨一平以市政协委员的身份向该所提交“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函”,希望重新审查此案。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方东涛对这一形式表示支持,并且表示,如果探索成功,将对这一形式进行规范。 上月28日下午,福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队在华强北路执行公务时,遭遇暴力抗法,两名执法人员被占道乱摆卖的一男子用刀刺伤。事发后,该男子被行政拘留15天。市政协委员杨一平提出:“如此明显的刑事犯罪行为不能当做一般民事纠纷处理。”杨一平在对此事进行现场取证后,在经过深圳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同意后,向园岭派出所提交民主监督函以履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的职能。 杨一平函中希望能重新审查这一案件,严格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将暴力抗法的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昨天下午,园岭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在接到函后表示,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但由于有一整套的程序,他们无法一时作出决定是否进行重新审查。 据了解,这份监督函同时还抄送了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城管局等7家单位。对此,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方东涛表示,提案、社情民意等形式的参政议政往往处理时间较长,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函的形式值得探索,如果这一探索成功,政协方面将会对其进一步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