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农民征地欠款须年内兑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1:57 信息时报

  时报讯(见习记者夏令通讯员赖南辉) 昨日,广东省副省长许德立在省政协召开的“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众上访问题”专题协商座谈会上表示,对被拆迁人坚持选择原址产权调换的,应在拆迁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房屋全部的补偿金额。

  许德立透露,今后广东将成立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大要案制度。尽快对群众上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对上访人员及放映问题要逐一登记连册,力求一个不漏,件件清楚。省信访工作小组将于近期组织6个工作组,到有关地区就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及信访大要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推动一批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另外,凡信任副厅级干部,先到省信访局任信访督察专员3个月。今年内省委、省政府每位领导都要亲自直接处理一到两件信访突出问题,并酌情处理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拆迁选原址一次性付赔偿

  许德立表示,在实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中,要积极推行货币补偿或异地安置的拆迁补偿办法,防止出现新的拆迁“烂尾”。对被拆迁人坚持选择原址产权调换的,应在拆迁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房屋全部的补偿金额。

  拆迁人在该项目取得商品房预预售许可证时通知被拆迁人签订新建房屋产权调换协议。拆迁人用于异地产权调换的房屋,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还要运用最低收入保障、失业保险、最低补偿标准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策措施,确保被拆迁居民中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要。让被拆迁的居民通过房屋的拆迁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水平。

  “烂尾”工程实施公开拍卖

  许德立表示,广东省将采取优先解决被拆迁人补偿和安置问题思路,制定“一地一策”处理方案,通过市场运作方式盘活拆迁“烂尾”地块,做到逐步解决房屋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对暂时资金不足的政府给予优惠政策,减免或缓交有关费用,允许其销售余下房屋,回收资金专门用于收尾工程;对却是无能力或开发商已跑掉的,通过法律途径中止未完工程,实施公开拍卖,并重新组织新的施工单位续建拆迁项目。

  因政府干预拆迁补偿标准,使被拆迁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尽快纠正;未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就实行强制拆迁的,要责令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尽快妥善安置或补偿。

  拆征地补偿标准由双方协商

  许德立还表示,要严格征地的范围,尽量减少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征用。除因国家除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可实行征地外,其余用地将逐步引入市场机制,由双方协调补偿标准,切实保护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和应有的合理补偿。并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市场,实现农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还要建立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区域征地价格补偿标准体系,以解决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弹性过大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在被征地人安置问题上,除了实行货币安置办法外,还可实行留用的安置政策,按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划出留用的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解决生活和就业。同时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为被征地农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线,办理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实行征地拆迁听证制度

  另外,广东还要实行征用土地和拆迁听证制度,在规划审批前要以适当形式公示和听证,充分听取被征地、拆迁人的意见。包括全面推行拆迁公示、信访接待、投诉举报、拆迁监管、拆迁听证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列入房屋拆迁的项目,包括市政和公用设施项目,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听证、行政裁决、证据保全等程序,依法正确履行强制拆迁的权利。并积极探索建立配套、完善的房屋拆迁司法援助制度,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问题。

  补偿不到位暂停建设用地审批

  今后,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不落实或不到位,未能按法定程序和合理补偿标准征用集体土地,因征地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地方,一律暂停其建设用地审批。对超出年度拆迁计划的一律不发新的拆迁许可证。另外,有关政府部门还要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定期进行审计,严防、拆迁征地款被非法贪污、挥霍、挪用。至今年底,各地必须把拖欠农民征地的补偿款兑现完毕,并严禁出现新的拖欠。(来源:信息时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第61届威尼斯电影节
北京将更换出租车车型
庆祝第20个教师节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周而复:往事回首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