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查获一起个人倒卖陈化粮案件 处以3万元处罚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6:34 新华网 |
新华网桂林9月10日电(赵家志、胡思进)近日,广西全州县工商部门对本县个体户高某做出责成停止非法粮食经营活动,并处以3万元的处罚决定。至此,桂林市近年来个人个案数量最大的倒卖陈化粮案件历时数月,终于尘埃落定。 2003年10月,高某向全州县工商局申请并核准登记,领取了经营范围为个体饲料加工销售的营业执照。当年11月13日至18日,高某却擅自以未经核准登记的“全州宏发饲料厂”字号名称,参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陈化粮拍卖会,以每吨1440元的价格竞拍到陈化粮2465吨。这批陈化粮高某分别于去年11月和今年4月,通过火车、汽车运回到其在全州县的加工经营地,实到陈化粮2460.7吨,共付贷款352万元。此后,高某将1700吨陈化粮用于饲料加工,将760吨在包装上写有“陈化粮”字样的陈化粮改换包装,于今年4月底至5月初分别以每吨1610元至1660元不等的价格,销往湖南永州及本县黄沙河镇、庙头镇等地的粮食经营者,销售款124.26万元,获利15万多元。 6月初,全州县工商部门接到举报,对高某非法倒卖陈化粮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紧急出动追回进入市场的大部分陈化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