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庄镇积极开展农村“普法大院”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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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7:25 人民网 |
陈玛丽 王爱丽 为进一步把农村法制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日前,大兴庄镇依据“四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全镇18个自然村开展“普法大院”创建工作。 根据平谷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大兴庄镇以各村“文明大院”为依托,统一标准、统一要求,使每个“普法大院”达到“十有”,即:有法制学校标牌、有法制学校组织机构和教师、有法制教育培训教室、有法制教育培训计划和制度、有法制教育培训设备、有法制教育培训教材和资料、有法制图书柜或图书角、有法制文艺演出场地、有法制宣传橱窗和法制宣传标语、有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档案。 目前,大兴庄镇已把白各庄村和大兴庄村作为“普法大院”创建试点村,争取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在全镇范围进行推广,让“普法大院”真正成为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主要阵地,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