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来信:进出口企业不要“冷了优惠 丢了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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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7:41 新华网 |
新华网青岛9月10日电(记者 邓卫华) 已经达到享受优惠政策的进出口企业,却因为疏于申报而丢了实惠。记者从青岛海关了解到,目前这种“冷了优惠、丢了实惠”的现象在进出口企业中还十分普遍,令人惋惜。 A类企业管理类别是目前我国海关主推的便捷通关措施之一。达到这一标准的企业不仅可以在海关现场设立专门窗口,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等手续;对企业进口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可免予取样化验;而且对于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海关凭企业提交的保函验放,免收保证金。这些优惠措施不仅节省了企业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而且为企业省下不少宝贵的流动资金。 据青岛海关调查局企业管理处处长林志勇介绍,这一分类管理办法推行5年多来,在青岛海关注册的2万多家企业里面,现有约1200家企业被评定为A类企业,但真正向海关提出申请并享受A类企业通关优惠的企业仅在400家左右。大约有2/3的企业白白放弃了几乎是摆在眼前的优惠。 林志勇说,A类企业的门槛并不高,如果A类企业的年进出口额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自营生产型企业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还可以享受AA类管理企业的优惠:海关可不对其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进一步节约了企业的流动资金。但一些达标的A类企业也忽视了这一优惠。在当前银根紧缩的情况下,白白浪费这样的优惠实在可惜。 业内人士认为,“冷了优惠、丢了实惠”的背后,既有企业报关员素质的问题,也存在信息沟通的畅通机制问题。海关将进一步推广相关的优惠举措,也希望企业能积极争取,“唤醒”这些唾手可得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