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重审“马二洒贩毒案” 死刑改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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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6:00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记者廖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被省高院发回重审的“马二洒贩毒案”,9月10日上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一审判处马二洒无期徒刑。 马二洒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神秘的赵姓“新疆人”,2001年5月31日晚8时许,“新疆人”邀马二洒去其住宿的宾馆房间“品尝”毒品时被警方人赃俱获,侦查人员从枕头下查获海洛因717克。“新疆人”在严密布控的环境中神秘失踪。 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毒罪判处马二洒死刑。马二洒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法院二审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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