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举报制假可获奖金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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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7:5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广州9月10日电《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举报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9月8日施行。今后,凡是以书面、电话或其他形式向广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的人,查证属实后将获奖励,最高可获奖励30万元。举报范围包括,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掺杂掺假、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等。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发霉变质原料和过期变质食品加工食品的。 《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11日 第十一版)YA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