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争议广告被停播 1:1:1误导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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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8:45 新华网 |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获悉,最近引起广泛关注的“金龙鱼”1:1:1广告昨天起被要求暂停播出。市工商局广告处昨天召集中央电视台和北京电视台广告部了解情况后发出通知,要求该广告在进行整改之前,暂时停止播出。 金龙鱼最近频繁在其食用油广告中打出1:1:1均衡营养概念,记者通过查阅金龙鱼方面提供的材料,发现金龙鱼在广告里模糊提出了1:1:1的比例,消费者容易错误理解这样的比例说的是油内含量,可是油外包装上却写着油里三种酸的比例是0.27:1:1。不过,其字体非常小,不容易辨认。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广告内容不能引起消费者误解,必须真实合法。因此,“金龙鱼”争议广告有“创意不当”的地方。由于广告主和广告公司都不在北京,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并不属于北京市的管辖范围。 8月26日,北京某媒体刊登了一则题为《您的炒菜油是否健康?》的软性广告,该文借中国粮油学会油脂专业分会副会长李志伟的口气对目前的食用油进行了点评,得出的结论是,长期食用单一的菜籽油、橄榄油、红花籽油、大豆色拉油和花生油,会引起营养不均衡。 随后,北京各媒体收到《中国粮油学会油脂专业协会郑重声明》,称该学会油脂专业分会副会长李志伟的名义被“盗用”,错误地宣传了食用菜籽油、橄榄油、红花籽油、大豆色拉油、花生油对人体健康不利,极大地误导了消费者。声明同时指出:目前国内外市场上没有任何单一食用油或者食用调和油的成分能达到1:1:1的均衡营养比例。 而当事人嘉里粮油集团方面则表示,“金龙鱼从来没有也不会进行虚假宣传。我们是说把两者加起来达到1:1:1的均衡比例。我们的产品一直都标明比例是0.27:1:1,并没有欺骗消费者,而且我们会继续推广1:1:1。”(王军光)(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