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民告官”3年内增加8倍 干部学习当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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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10:06 新华网 |
沈阳市正在以积极的心态应对“民告官”案件三年内增加八倍的严峻事实。9日上午,一起“民告官”案(行政复议案件)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0号厅开庭。来自沈阳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以及各级行政管理机关从事行政复议应诉的专业人员,共百余人“旁听”了这次行政诉讼公审案件。 据介绍,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一项法律制度,是老百姓不服从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而行使的一种“民告官”的重要形式。我国于1999年开始实施《行政复议法》。沈阳市举行此次特殊的旁听课缘于“民告官”案件迅速的增长势头:2000年沈阳市法制办受理的“民告官”案件只有27件,去年此类案件的数量接近2000年的八倍。 但存在于行政复议机关人员内部的良莠不齐问题却不容忽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沈阳市各个行业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数量十分庞大,个别人员并不具备妥善应对“民告官”案件的能力,因此需要通过“旁听课”来达到提高此方面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以达到维护百姓合法权益的目的。(东新)(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