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3日起实行食品卫生日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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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11:0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本报讯(记者吕华)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为保证“十一”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从13日起至10月8日将实行食品卫生情况日报告制度,群众在就餐中遇到卫生问题可向市卫生局举报。 为防止节日期间传染性、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市卫生局制定出食品卫生、医疗救治和突发疫情的应急工作预案。要求区县卫生局将每日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报告。同时卫生监督部门须在节日来临之前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特别是旅游景点及其周边中小餐馆,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取缔,节日期间还将进行巡回检查。此外,要求在旅游景点设立医疗急救点,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医疗引导牌和急救电话。各医疗单位须安排足够的医疗技术力量做好节日期间的急诊医疗及救护工作。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在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