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举报殡仪职工收受“红包”奖励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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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18:34 新华网 |
新华网天津9月11日电(记者周润健)从9月11日起,天津市殡葬管理部门将严厉惩处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丧主钱物、坑害丧属利益的恶劣行为,并对举报属实者奖励1000元。 据了解,近年来,丧主办丧事如果不给殡葬礼仪工作人员“红包”或香烟、名酒等钱物,往往会受到一些刁难,如态度粗暴、故意拖延时间、对一些丧葬用品收取高价等。天津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李荣安说,为了加强殡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从三个方面规范殡葬行业职工行为。 一是凡是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丧属或单位钱物者,无论有什么原因,也不管数量多少,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该工作人员将被立即调离现岗,并给予留厂察看1年的处分。留厂察看期间,只发给其生活费,而不享受奖金待遇,也不享受除“三险一金”和国家现有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年度考核时还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如果其行为属于勒索丧主钱物,除受到上述处罚外,还将给予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二是哪个单位的职工有利用工作之便的恶劣行为,单位领导也将受到处罚。单位出现一例违反规定的问题,将扣发单位领导班子年终考核奖10%,以此类推。如果单位发现问题不认真查处,隐瞒不报或推托不办,或是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重复出现相同问题的,将扣发单位领导班子年终考核奖的50%,同时还要对单位主管领导给予工作调离或降职处理。此外,从即日起,鼓励群众署名举报,对举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经调查无误者,殡葬管理部门将奖励举报者1000元。 三是如果党员或党员领导干部有收受“红包”、勒索、内勾外联、损公肥私等恶劣行为,将依据不同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要给予党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