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不宜一味求“快”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2日01:12 红网 |
如今被俗称为“时评”的评论文章,作为新闻的一种体裁自然也要讲时效性。可也不宜一味地强调“快”,否则就可能横生枝节事与愿违。新闻评论在兼顾时效的同时,应重在真实准确和深刻新颖。不能只急匆匆地粗略一瞥,便捕风捉影下笔千言离题万里。这样的评论即使不是缺乏责任感,也有草率和随意之嫌。 首先,“快”并非对于新闻的唯一要求。真实才是新闻的生命。所谓“快”必须建立在真实的基点上。而失真或虚假的新闻则扮演着“谣言传播者”角色,混淆视听误导舆论和读者,播散得越快危害越大。因此,“快”同样不是新闻评论的唯一条件。况且,评论和消息在时间要求上也有着较大区别,不能等量齐观。消息的“快”可以借助于连续报道。它的首篇稿件可以只简略反映已知的,未明事项留待“下回分解”,譬如“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云云。而后通过后续文章对前边的报道“释疑解惑”乃至纠正,这就是消息“快”得起来的优越之处。评论就很少听说有“连续”的,即便有也是各自独立成篇、相互之间属并列关系,一般不能够互为补充和诠释。例如上世纪60年代对苏联论战的“九评”文章。上述即是不能像要求消息一样来要求评论“快”的原因所在。前些时有的人根据《10万奥运官员赴英培训》的消息,“义愤填膺”地挥笔上阵大加挞伐。结果数日后得知这竟是个假新闻。对于那些“不失时机”,急于口诛笔伐的“自摆乌龙”者,其讽刺之辛辣可谓入骨三分。 其次,新闻评论需要有“沉淀”和缓冲时间。消息大多以人物,事件等的变动为表现主体。而评论则是附着于人物事件等主体之上,以对其进行认识、评说、判断和演绎为主体。因此特别需要有对于人物、事件进行“沉淀”的澄清时间,以便深化认识、理解和梳理,力求能够准确地予以评论。然而现今的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对于新闻评论的“时限”要求却都很苛刻。少数的是三天,大部分是一到两天。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要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和评价很难。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评论的主体不是变化剧烈的人物或事件等显性新闻,而是某种现象、风气、习俗、倾向、思潮之类,属于潜移默化的隐性新闻。相对于消息而言,此类评论的时效色彩更加淡化,大可不必苛求其“快”。 另外,盲目强调“快”将导致谬误频频。有些媒体编辑几乎把“快”当做衡量评论稿件的首要标准,有意无意中就把稿件质量、准确等等忽略掉。在这种“惟快”的攀比竞争之劣性循环下,评论稿件的总体质量也弊病丛生每况愈下。出现大量浮躁偏执缺乏理性,没有“营养”的快餐式稿件。其草率、轻浮、浅薄、恶俗、失真、虚假、误导不一而足。例如个别女大学生用婴儿奶瓶喝水,也被当做普遍现象大加“评论”。你管得着人家用什么喝水?用奶瓶喝水违反哪条法律?有的又发现新大陆般呼吁解决民工的“性生活”问题,民工80-90%是未婚,你如何解决他们的的“性生活”?真是无聊恶俗至极!能先把拖欠民工工资解决就已经“谢天谢地”。不可忽视的是,还产生了相当数量非常有害的“垃圾”式评论。这些垃圾评论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抑正扬邪、指鹿为马、助纣为虐、蛊惑人心,以致正确的被说成错误,错误的被说成正确,搞乱了人们思想和道德价值观,严重冲击了道德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进程。 实践表明,对新闻评论无条件地要求“快”是违反规律和不科学的。必须在真实无误的前提下来讲究时效性。各类媒体对于新闻评论应该区别对待,因时制宜,准确为上。这样才有助于减少那类浮光掠影、浅尝辄止、匆忙急就的“快餐”式评论,有效降低虚假评论带来的危害和副作用。(稿源:红网)(作者:姜文兆)(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