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颁布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2日07:08 重庆商报 |
据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15号国务院令,颁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新华社11日受权播发了这个条例。 《条例》规定了经济普查的对象和周期。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