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专辑被盗版 郭峰索赔经济损失五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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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2日07:33 新华网 |
日前,音乐人郭峰因盗版CD光盘《郭峰·2002实现梦想精选集》擅自收录了他的16首歌曲,以著作权和邻接权被侵犯为由,将浙江华虹光电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能大地音像中心起诉到法院,索赔50万元。昨天,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郭峰诉称,他对《移情别恋》、《不要说走就走》、《心会跟爱一起走》等16首歌曲享有著作权和邻接权。原告从被告北京华能大地音像中心处购得《郭峰·2002实现梦想精选集》的盗版CD光盘,其中“DISCTWO”光盘中包括了上述16首歌曲。该盗版CD光盘的SID码为ifpiN206,表明是被告浙江华虹光电有限公司非法复制的。 郭峰认为,浙江华虹光电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北京华能大地音像中心从事销售盗版录音制品的行为违法。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浙江华虹光电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记者颜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