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首例网络伤害案在筠连审结 案犯被判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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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2日08:37 四川新闻网 |
中国西部网消息近日,我省首例因网络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筠连县法院审结。今年4月中旬,廖子秋的胞弟廖子龙与刘某因网络游戏装备被盗发生纠纷,廖子龙用尖刀刺伤了刘某左臂。4月28日下午,刘某见廖子龙在筠连中学球场玩耍,就叫了一伙人去报复,用碎砖头击打廖子龙的头部。廖子秋刚好来学校找胞弟,就上前参与打斗,打急了竟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伤刘某腹部,而后逃离现场。刘某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第三日,廖子秋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最后判定,被害人刘某有一定过错,且被告人廖子秋有投案自首情节,故依法判处廖子秋有期徒刑14年,并赔偿补偿金等14000多元。马霞记者李逢春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陈天乐】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