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保决策要公示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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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杨东实习生钱锋)成都市环保局日前出台《成都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规定》。今后,凡是涉及成都市环境保护规划、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等重大环保决策,都要向成都市民公示10天;公示结束后,对需要听证的,必须在5日内作出听证公示决定。 最新实施的《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暂行办法》要求,将把成都市环保局牵头或直接办理的重大行政决策纳入向市民公示和听证范围。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规划、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重大行政措施,以及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示和听证的其他事项。成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以上重大决策均通过成都市新闻发言人宣布进行公示。需要听证的重大行政事项,成都市环保局将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参加方式、参加人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