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烧死债主妻子 滁州一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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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10:55 新华网 |
新华网合肥9月13日电(江晨文)做生意欠下别人2.4万元,债主多次催要不仅不还,还丧心病狂地放火烧死债主的妻子。日前,杀人凶手张有忠被安徽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281964.04元。 据江淮晨报报道,因做生意资金不足,被告人张有忠向高某借钱,截至2003年7月,张有忠共欠下高某本息共计2.4万元,并写了借条。之后,高某多次催促张有忠还钱,2003年10月27日晚8时许,高某再次打电话催张有忠还钱,张有忠见是高的电话便没有接听。当晚10时许,张有忠从家携带一把尖刀、一根棒槌以及装有汽油、柴油的塑料瓶窜至高家,以还钱为名骗高的妻子刘某将门打开。张有忠进入高家客厅后立即用棒槌击打刘某头部,逼其交出其出具的欠条。刘某被迫到卧室将欠条拿出,这时张有忠见高的六岁女儿躺在卧室床上看他,即喝令其不许看,并用被子捂住其头部。刘某乘机跑到院子里喊“救命”,张有忠追出将刘某拖回客厅,再次用棒槌击打其头部,刘某被打得躺在地上喊救命。张有忠将带来的汽油、柴油混合物倒在刘的身上,点燃后逃离现场。后刘被送到医院抢救,10月29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张有忠在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地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在侦查阶段以及在庭审时其又翻供,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滁州市中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张有忠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以严惩,故依照有关法律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