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宝树:全总力争集体合同覆盖全国六成以上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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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17:00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李江泓)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孙宝树13日提出,到2008年,力争全国集体合同覆盖职工达到60%以上,平等协商机制更加完善,集体合同履约率普遍提高,实效性更加明显。 到2003年底,全国共签订集体合同67.29万份,覆盖企业121.4万个,覆盖职工1.035亿人,但是全国仍有超过半数的企业和职工还没有被集体合同制度所覆盖,各地区集体合同的发展也不平衡。 孙宝树在全国工会集体合同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说,各级工会必须用集体合同来保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不拖欠工资和社保金,促进劳动条件不断有所改善。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和社区工会的作用,就工资、工时、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劳动关系方面的突出问题,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不同规模、类型、行业的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建制形式,尽快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到集体合同制度中来。国有改制企业的裁员方案、程序、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要经工会代表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加以确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要与工会协商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要区别改制企业的不同情况,做好集体合同的改签、续签、重签,保证企业改制与集体合同工作同步进行。 孙宝树说,当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决定工资总额的国有和集体企业以及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各级工会要根据各地各企业的不同情况,把企业工资分配中职工最关心的突出问题,作为工资集体协商重点。生产经营比较困难或不太稳定的企业,应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欠薪补偿制度,保证职工的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应重在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使广大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改制企业要从理顺内部分配关系入手,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办法、下岗分流职工的工资支付和经济补偿等。通过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建立起正常的工资分配共决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