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进厦要统一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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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3:18 东南早报 |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根据厦门市军转安置工作实际情况,厦门市人事局军转办与驻厦部队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于昨日提出了2004年营职以下军队转业安置工作实施办法,军转干部进厦必须参加厦门市军转办组织的统一考试,由考试成绩决定安置结果。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营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含技术干部)进厦门市、区属机关的一律实行统一考试,进厦门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和驻厦部、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采用双向选择与指令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如果驻厦部、省属机关委托市军转办代其单位组织考试的,也应参加统一考试。 营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进驻厦部、省属机关的13名,进厦门市、区属机关的计划指标数为53名,其余的安排在厦门市、区两级企、事业单位和部分驻厦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军转干部在部队期间受过处分(不含负领导责任受处分),截止2004年3月31日不满3年的,不安排进厦门市、区属机关单位,不参加进厦门市、区属机关考试。 考试由厦门市人事局军转办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文写作,总分150分,满足相应条件的军转干部可获得附加分。军转干部总分(笔试分+附加分)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由每位军转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单位,每人只能选一个单位,单位选定后不得更改,并向厦门市军转办递交一份选定单位保证书。 成绩公布后,按成绩高低进行录用,如遇到军转干部总分相同,笔试分高的优先选定;笔试分相同的,职务高的优先选定;职务相同的,入伍时间早的优先选定。 选择驻厦部、省属机关单位者,如该单位委托厦门市军转办代其组织考试的,考试成绩确定后,将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转给委托单位,由其单位确定接收人选;如没有被该单位录取,符合条件者可按厦门市、区属机关单位的录取办法和有关规定选择厦门市、区属机关单位。 厦门市军转办要求,11月22日前根据安置计划对尚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军转干部进行指令性安置,军转干部必须服从分配,此外,军队转业干部在军转部门发出安置通知后一个月内不报到的,将档案退回福建省军转办,2年内不得进厦计划安置。 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时间安排 ①9月27日下午3:30-6:00在厦门市人才市场(湖滨东路319号)召开军转干部安置供需见面会。 ②9月28日上午9:00-12:00,由厦门市军转办负责组织军转干部笔试,地点在厦门市人才市场。9月30日上午10:00公布笔试分和附加分。 ③10月11日上午8:00,由厦门市军转办组织总分前53名的军转干部进行体格检查。 ④10月18日-11月18日,军转干部与企事业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如双方同意,即可到厦门市军转办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