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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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5:1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9月13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各地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监管专项预案,做到早安排、早行动,净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对于在“十一”黄金周旅游消费高峰期间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加强对旅游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和曝光虚假、违法旅游广告。加强对旅游合同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通知强调,要加大对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旅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同时,加强旅游商品市场监管。 《人民日报》 (2004年09月14日 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