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急切盼望领养小思佳(后续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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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6:2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昨日报道了12岁女孩胥思佳因父母离异,无人收留成了流浪儿,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强烈关注。昨日,许多好心人纷纷谴责狠心父母,询问小思佳的情况。一位苏州昆山好心人代表他上海的亲人向记者表示,愿意给小思佳一个温暖的家。 家住常州市红梅新村的郑女士来电表示,“夫妻离婚,本就给孩子的身心影响很大,现在小孩还没有书念,没有家回,让她一个人在世上受罪,这对父母还有良心吗?” 苏州昆山读者陈晋生的来电,让记者看到了小思佳生存的希望。陈先生称,3年前在上海发生的一起车祸夺走了连襟21岁的儿子,从此他小姨子每天都以泪洗脸,渴望生命中还能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可岁月不饶人,夫妻俩希望能领养一个14周岁以下的女儿,把所有的爱全部献给她。正好他今天看到了小思佳的情况,觉得小思佳就是他所要寻找的侄女。在电话中,陈先生显得非常激动,恨不得一下子带着连襟从苏州飞来常州,看看小思佳。他殷切希望,政府部门、小思佳的父母能给他们一次机会,给小思佳一个温暖的家。 当记者把此消息告诉常州救助站朱科长时,朱科长也显得异常兴奋,但朱科长称,救助站没有权利把小思佳送给别人去养育,小思佳有父母,如果好心人真想领养小思佳,必须经小思佳父母的同意才行。 常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郑跃声处长告诉记者,别人要想领养小思佳,必须经小思佳父母同意才行。即使小思佳的父母同意小思佳被别人领养,按照规定,12岁的小思佳也有是否同意被别人领养的权利。 好心人的举动充分展现了人世间的爱,然而好心人的心愿是否能够实现,这完全取决于小思佳父母的态度,如果他们同意,那么小思佳将会有一个新的家,有爱她的“爸爸”、“妈妈”。可记者截稿之时,小思佳的父亲依然不知去向,小思佳的母亲也联系不上。本报将进行跟踪报道。 本报记者 韩红军 《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14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