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衡阳“11·3”火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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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8:05 重庆商报 |
长沙晚报消息 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犯罪案,日前已由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受理,“11·3”案中的关键人物、原衡阳市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等6人即将出庭受审。 和李文革一同被起诉的其他5人分别是:原永兴集团副总经理兼永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李永开,原衡阳市江东建筑公司施工员魏东衡,原衡阳市建筑设计院助理工程师朱峰,原衡阳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师肖伟,原衡阳永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沈黎明。 2003年11月3日凌晨5时许,衡州大厦发生大火。在救火过程中大楼突然坍塌,造成15名消防官兵受伤,20名消防官兵壮烈牺牲。(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