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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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8:58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赵南坚 实习生/黄萍 杨晶晶 通讯员/穗房宣)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2004年度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将于近日展开,并将于11月15日前结束。 房屋安全普查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持《广州市房屋安全检查人员工作证》开展工作。经检查评定为待定危险房或存在危险点的,区国土房管局应当或委托街道办事处及时发出《催办房屋安全鉴定通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用地项目业主拒绝修缮的,区国土房管局按规定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各单位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用地项目业主及时消除房屋危险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