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管理方案昨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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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9:00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雷爱侠 通讯员/温友平)在昨日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会议上,深圳食品药品监督局蓝镇强局长公布了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工作方案。 方案规定,对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禽畜定点屠宰许可文件和《营业执照》的生产、销售主体及其所经营的食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对从事销售无合法来源食品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证、照,取消食品经营主体资格。 据悉,此次工作重点是以禽、畜及其肉制品,粮食,蔬菜,水果,食盐,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等作为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重点品种,以全市各食品批发及零售市场、大型超市和商场为重点对象,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牵头做好市场准入工作。 记者还进一步了解到,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由市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市贸工局、卫生局、质监局、农林渔业局、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商局、城管局等部门按照分工落实各自职责,市工商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具体组织实施分为准备发动(9月中旬)、组织实施(10月上旬—11月下旬)、检查提高(12月上旬)三个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