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经济普查追究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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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9:26 南方都市报 |
我省将对除第一产业以外的所有经济部门进行普查 延误经济普查追究领导责任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王晖辉)昨天下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紧接着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的精神,副省长谢强华强调如果哪个地区、哪个部门由于工作不力而延误普查工作的,将追求领导人的责任。 会上,副省长谢强华强调,经济普查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认真搞好这次经济普查,进一步摸清全省“家底”,全面掌握第二、三产业的发展状况,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更好地解决面临的问题,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拓展就业渠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重要依据;也可为正在开展的广东省“十一五”规划研究工作提供大量的基础资料和重要信息。 据悉,这次经济普查覆盖我省除第一产业以外的所有经济部门,调查涉及全省经济总量的90%以上;不仅要对全省所有的法人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清查和普查登记,还要对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全省调查对象数量近300万个,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除农业以外的19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875个行业小类。国家确定2004年12月31日为普查的标准时点。 谢强华指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周密组织,扎实工作,高质量完成我省经济普查工作,确保县及县以下各级普查机构的人员和经费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单位清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