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假日”拒绝退票引消费者不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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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9:47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刘晶晶)“罗马假日”主办方拒绝退票,以延长门票使用时间作为对消费者的补偿,引起一些消费者的不满。市消保委昨天表示,拒绝退票不合理,在赔偿方式上消费者具有自主选择权。 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认为,消费者享有安全权和获赔权,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演出中断,消费者都有权决定退票还是以后再看。罗马假日主办方单方面决定补偿方式,拒绝消费者的其他意见,是不合理的。 海燕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理波则表示,如果确定是不可抗力因素如大风造成的事故,经营者的确可以免责。但以可能出现假票、黄牛票为理由拒绝退票,这个理由不能成立。验证是否是假票的义务在经营者,与消费者无关;无论消费者是从哪里买来的票,只要是付出价值购买来的,消费者没有看到演出,经营者就有理由补偿消费者的损失。合理的补偿方式是听取消费者意见后提供几种方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但对于赠票,孙律师表示赠票是经营者无偿赠送的,本身没有价值,要求全额退款对经营者来说也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