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路为市成城市痼疾 淘汰“走鬼”得靠市场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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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2:17 大华网 |
无照经营小贩随意占路为市妨碍交通影响市容已成为汕头提升城市形象的一大障碍。今年4月市人大代表专门对占路现象比较突出的金新路、龙眼路进行视察并不断跟踪,要求有关部门用3个月时间解决此问题,但至目前收效并不明显。如何才能真正使占路为市的现象消失呢?工商部门有关专家认为必须由市场竞争来淘汰他们。 占路为市成城市痼疾 大多市民都会注意到:在汕头市的中心区域,只要那条道路的边上有居民区,就肯定有小贩在路边占道摆摊。从北边的广厦新城广厦街,到南边的观海长廊海滨路;从西边的乌桥二马路、潮汕路,到东边的衡山路嵩山路,都或多或少集结着小贩在占道经营。 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小贩占道经营在汕头这座以商业立市的城市来说很早就有了。后来逐渐向新区蔓延并发展到这么多,有一个原因是改革开放之后,汕头的城市建设发展步伐快,而市场的建设却未能跟上这个步伐,一些提供居民生活所需物品的临时路市随之产生,并成为一种交易的模式被部分小贩传承推广开来,以至目前虽市区多处都配设市场,但这种交易模式仍难以禁绝。 占路小贩摆摊为谋生 这些占路为市的小贩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犯天下之大不韪硬把生意摊摆到本来应给人们开车赶路的马路上呢?记者与金新路、中山路及龙眼路部分小贩进行交谈。这些人有的是汕头市区人,有的是周边的揭阳、普宁、惠来、饶平等地的农民。一位约40岁的男子说,他是汕头市区人,以前曾开贸易公司,不想几年前公司的生意全砸了,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只好摆了这个服装小摊档暂时支撑。另一个40多岁,同是市区人的女摊主称丈夫的单位几年前已倒闭,现在自己担惊受怕经营的小摊档正是全家人的生活所系;而来自周边地区的那些农民大多都是数年前就来汕头了,他们多数都知道把摊档堵在人们通行的道路上有损城市形象,但他们表示确未找到其它谋生方式。 “堵”“疏”治路市遭遇困境 汕头市是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小贩的无序占路使汕头的形象大打折扣,市民对其带来的交通受阻和垃圾遍地也是意见纷纷,2002年底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成立后,对有损城市形象的行为加强管理,但雷霆万钧只换来片刻安宁,城市部分主干道路在被恢复秩序一段时间之后很快又故态复萌。强堵无助于解决问题,疏导又遭困境。金平物业部门曾立足于改造3个市场来疏导金新、龙眼路的占路小贩,并立即付诸实施,金新市场和龙眼市场都改造完成后,新增了上百个流动摊位。但流动小贩仍有数百摊之多,且有为数不少的流动小贩坚持认为:到市场里做不成生意,宁可担惊受怕走到街头。 有关方面的领导说,在金新路到龙眼路这寸土寸金的市区中心地段,的确无法找到一块足够大的地方可以安置众多的流动小贩,金平物业部门的负责人则表示,市场向开放者承租的租金及管理费用的支出都很大,要让小贩无偿进场经营是不可能的。目前的状况是,数百小贩依然和执法部门在街头打“游击战”。 淘汰“走鬼”得靠市场竞争 对于整治“走鬼”,工商部门一些专家认为,有关部门应给各种市场参与者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通过有序竞争来“淘汰”占路为市的小贩。 据介绍,目前在汕头市区占道经营的小贩中,有不少就是拥有一个价钱优惠、位置绝好的摊位都不会经营。当时的金园工商分局曾在救济一困难户学生时,了解到其母就是市区的“走鬼”,于是局领导遂帮其在一旺市以极其优惠价格要了一个好档位,但数天后发现这位学生的母亲依然用人力三轮车拉着水果在街上叫卖。按学生母亲的说法是“自己确不会坐下来做生意”。流动的小贩卖的物品档次相对比较低,并有极强的临时性和随意性,但如果其拥有一个固定的摊位,就必须有一定的经营技巧和较为严密的营销核算,做惯流动生意的小贩好多都不懂这一套。 这位资深人士还分析,目前由于流动占路摊并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不被纳入管理,因此各种税费少交或免交,这客观上造成其与正当经营摊档在不公平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部分本来可以租摊经营的商贩因受此冲击也不得不滑入“走鬼”这个行列,市场秩序因而更加混乱。因此,有关部门还应将在市场交易中占有很大份额的流动小贩排除在市场监管之外,而应以就近安置的原则,在总体上不影响交通的基础上对他们进行安置、管理、收取和固定摊档一样的税费,以使这些市场主体在同等的基础上竞争。同时对部分格局不合理的市场进行改造,执法部门对经营者随时监管,这样,流动占道小贩的竞争劣势将很快会显现出来,进而逐步在市场竞争水平提高的过程中渐渐消失。 (本报记者李冠杰述评)(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