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炸药包炸死前女友和情敌 “吃醋男友”一审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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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2:38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见前女友与他人同居,遂怀恨在心,将自制的炸药包放在前女友的卧室顶上,将前女友和情敌炸死(本报8月19日曾作报道)。9月1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凶手死刑,其前妻和姨妹也因窝藏罪被判处缓刑。 50岁的彭兴国家住清镇。法院审理查明,彭兴国与钟某某是非法同居关系,后因故分手,随后钟某某又与李某非法同居,怀恨在心的彭兴国遂决定用炸药将其炸死。去年7月17日凌晨2点钟左右,彭兴国携带自制炸药包窜至位于清镇市红枫湖镇的钟某某家,将炸药包放在钟的卧室房顶上引爆后,随即逃离现场。钟、李二人被当场炸死。 今年2月5日,彭兴国潜回其前妻陈殿琴家,陈在明知彭是犯罪嫌疑人而多次为其提供住处,并给其人民币100元。随后,陈殿琴与其妹陈殿凤商量后,安排彭到陈殿凤家中藏匿,2月23日,公安机关在凉水井村将3人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彭兴国因感情问题与钟某某、李某二人发生纠纷后,用自制炸药将二人炸死,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陈殿琴、陈殿凤明知彭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故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彭兴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窝藏罪判处陈殿琴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以窝藏罪判处陈殿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作者:赵车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