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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定金“打了水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2:3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朱某到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租房,在交了定金后的第二天,他提出修改租期,否则就不租,要求中介退还租金,而房屋中介认为他违约在先,只承诺继续为他寻找房子,但不能退还所交的租金。昨日,朱先生拨打金黔在线讯话反映此事。

  9月7日下午3时左右,朱某来到贵阳市人民广场附近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为自己的公司租一套2室1厅的房子作为办公室,并和中介公司讲好租期一年,月租金800元,加上其他费用,一次性支付中介公司10000元。9月9日,他到该房屋中介公司交了200元的定金。不料回去后,公司领导不同意,只答应先租半年,按半年一次的租期交租金。第二日他到该中介公司要求改变租期,否则就不租了,中介公司不同意,说要么继续租房,要么为他换房,但不能退还定金。

  记者在该中介公司了解情况时,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9月9日,他们业务员和朱某协商后打的房屋定金收条上已注明,付款方式为年付,且也注明如果不在规定期间来办理,不退定金。在双方交纳和收取定金后双方就形成一种合同关系,所以他们不能退还定金。

  最后,朱某对此说法没有提出不同意见,也没有再同该中介公司继续租房,200元定金“打了水漂”。

  作者:许欢欢 赵红 王剑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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