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大多内外勾结 法院要严打金融“蛀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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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4:4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14日电自2000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破坏金融犯罪案件近3万件。其中,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0352件,判处犯罪分子27915人;审结金融诈骗犯罪案件7264件,判处犯罪分子7586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针对当前频发的金融诈骗犯罪分析表示,当前发生在金融机构的犯罪大案,大多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实施的。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社会上的金融诈骗分子的同时,要依法从严惩处那些参与金融诈骗犯罪和腐败、渎职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沈德咏说,大量的案件表明,金融诈骗犯罪往往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共同犯罪或者贪污、挪用、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交织在一起,案中有案,案外有案。 为了骗取金融机构巨额资金,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总是想方设法通过贿赂或者利诱手段,拉拢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犯罪或者为其犯罪提供协助。由于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熟悉金融业务及操作程序,知道如何规避银行规章制度的约束和监管,他们的参与使金融诈骗犯罪更加隐蔽,更容易得逞,社会危害性也更大。 沈德咏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审理金融犯罪案件作为当前和今后很长时期内刑事审判的工作重点,有力打击和有效防范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在依法严惩社会上的金融诈骗分子的同时,依法从严惩处那些参与金融诈骗犯罪和腐败、渎职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人民法院对金融诈骗犯罪分子的判处是相当严厉的,在判处的7586名金融诈骗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4244人,占56%。但金融诈骗犯罪发案仍然居高不下。2000年全国法院审结金融诈骗案1723件,2001年审结1722件,2002年审结1675件,2003年审结1588件,今年上半年审结556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