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深化街道体制改革 力促社区功能归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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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4:43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记者李杨)为适应《行政许可法》出台以来街道职能配置、组织架构和工作方式面临的新情况,北京市将从依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入手,理顺政府内部街道办事处与专业管理部门的职责,理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与社区民主自治的关系,实现政府职能到位,市场作用入位,社区功能归位。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14日举行的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上说,街道工作是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依托。深化街道综合改革必须明确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任务,既不能把街道办事处作为一级政府,使其成为取代甚至推诿政府专业管理部门职责的一个筐,也不能削弱政府在这一层面上的综合管理。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区政府的授权,统筹辖区发展,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 刘淇强调,加强社区建设,当前最重要的是为社区减负,推动社区民主自治。目前社区居委会仍然没有摆脱政府部门腿的状态,行政负担过重。今后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身应完成的行政性任务,不得硬性摊派到社区;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行政性工作,要按照费随事走的原则拨付必要经费。 刘淇指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的体制及条块关系尚未理顺,市场机制作用和社会组织发育不够充分,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不够。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刘淇认为,当前北京市要着重抓好街道改革和社区建设,逐步推进和完善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实现管理目标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由管理部门、行业向管理整个社会转变;从单一的行政手段向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等多种方式并重转变,整合资源,拓宽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域和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