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原副市长李兴民受贿案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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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8:11 人民网 |
李兴民被押上法庭 人民网9月14日电今天上午8时30分,原安徽省宿州市副市长、宿州市第一届人大代表李兴民受贿案在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依法查明审被告人李兴民自一九九六年初至二00一年四月在担任原县级毫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宿州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供工作调动、协调贷款、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利益,并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它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求不正当的利益,单独或和同其妻非法收受王桂夫等25人43次所送钱财共计人民币56.4万元,美元3000元。(李远波/华东图片网供人民网专稿,版权作品,请勿转载!)解开手铐法庭受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