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出台城市低保民主评议制度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20:25 人民网 |
人民网长春9月14日电 记者江山报道:记者今天从长春市民政局获悉,长春市目前已经开始实施最新出台的城市低保民主评议制度。 据了解,这项制度包括如下内容,社区居民提出低保申请,社区低保专干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后,及时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开展评议,并完整记录评议后的结果及依据和理由;民主评议小组由熟悉辖区情况的社区书记、主任、社区民警、社区党支部委员、党员、低保专干、社区居民代表、单位负责人等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中社区工作人员(含书记、主任、委员、专干)不得超过评议小组总人数的一半;民主评议小组成员要熟悉低保业务知识和辖区内情况,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威信高,群众基础好,敢讲真话,坚持原则,有正义感,有责任心,并热心社区事务;民主评议小组组成人数为7-9人。每次会议到会人数不得少于民主评议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民主评议小组依据低保法规、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民主评议,准确确定低保户及保障金额。 据长春市民政局低保处有关人士介绍,民主评议小组开展评议不能原则上达成一致意见或争议很大时,应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在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调查,根据低保法规、政策提出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说服评议小组成员,经评议小组半数通过,对评议小组评议后经调查明显不符合低保法规、政策的,街道办事处有权及时纠正。民主评议小组对新申报低保户逐个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年度审核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