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将成腐败分子“遗腹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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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0:49 红网 |
随着腐败分子成功着陆的安全系数越来越大,一些反腐专家竟然开始打起腐败分子百年之后的主意了。即欲通过征收遗产税,让腐败者生前的罪孽在其死后以遗产税这样的“遗腹子”的形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据《齐鲁晚报》9月8日报道,一位反腐专家说,征收遗产税可以淡化腐败动机,大大增加了腐败行为暴露的可能性;并可以将部分灰色收入和非法所得转化为国家收入。那么,如此曲线“反腐”的路线,到底能否成为马到成功的反腐高招呢? 若按照这位反腐专家的设计,我国遗产税的起征点可定为80万元。因为据其调查,一个清廉正规的官员,其房产平均值是20万元—30万元,“一辈子下来所有的也不过五六十万”。所以遗产税机制一旦启动,就不仅使贪官的劣迹在日后跟其后代进行遗产交接时被暴露无遗,而且还能有效地保护多数清官的正当利益。如此说来,开征这样的遗产税,能否增加目前成功着陆的贪官的暴光几率,或者增加现行腐败分子的腐败风险并达到淡化其腐败动机的目标呢?我看还真够戗! 首先,不管是日后通过遗产税,令腐败分子把自己贪来的资产一部分“以税收形式上缴财政”,还是通过征税的形式将其“家庭财产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都需要一个完善的遗产税运作环境的支撑。然而,就时下的实际情况看,官员财产申报的呼声喊了这么多年,都始终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甚至连象样的财产申报制度都“千呼万唤难出来”,如此糟糕的遗产税开征环境,到那时遗产税的“基数”都难以核定,又谈何遗产税征收?恐怕到时候偷漏遗产税最多的主儿,依然还是那些个贪绩卓著的贪官。其次,放着腐败分子眼前贪来的万贯家财不管不问,却非要通过遗产税“放长线钓大鱼”,如此岂不是在人为给贪官们以喘息之机?甚至等于变相留给贪官以将黑钱洗白的机会和时差,到时即便能从腐败者身上征收到一定数额的遗产税,可是那些腐败的官员早已凭借着自己贪来的资产快快乐乐地过一生了,而且还冠冕堂皇地给其后代留下了或多或少的“腐败分额”,供其子孙颐养天年,真是何乐而不为呢?再者,征收贪官遗产税的过程,本身就是通过合法手段帮助腐败者将其灰色收入合法化的过程,广大贪官不兴奋地拍手称快才怪,还会因此而淡化自身的腐败动机吗?这样以来,也就等于允许贪官用自己贪来的非法收入合法地跟国家“分成”,就依然是贪官在位时贪得愈多,日后其后代才能“分”得愈多,如此征税,说不定反过来还会强化其腐败动机呢! 所以说,对广大腐败分子而言,假若现有的制度环境没有变化和改进,所谓的遗产税对于任何一个贪官都难产生应有的威慑力,也不会伤及到他们的腐败动机,更动摇不到他们的“腐败信念”。因为在没有开征遗产税之前,贪官的劣迹一旦败露,其非法收入将悉数上缴国库,完全变成了国家收入,可一旦遗产税开征之后,即使他们的贪迹“败露”,他们也依然可以拿自己的非法收入冠冕堂皇地跟国家“分成”。这样来讲,开征遗产税之后的反腐机制和反腐环境,岂非是对那些个腐败分子更宽松了? 故而遗产税作为一项税收调节手段,该开征时尽管征,但反腐专家们也千万别异想天开,并不切实际地净做些“搂草打兔子”的美梦!(稿源:红网)(作者:周士君)(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