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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现代化应该提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0:49 红网

  《中国青年报》9月11日的法治版刊登了一组服刑人员对法律认识的文章,其中既有领导干部对法律的反思,也有普通公民对法律的探究,读后让人感触颇深。尤其是其中一位领导干部的《执法者缘何犯法?》的文章,在我看来,可能触及到了问题的核心部分,揭示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笔者相信,现在还在位的领导干部读一读,也会受益匪浅。

  该文认为“虽然我们学的、用的是社会主义的法律,但我们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却是封建主义的。这种封建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存在于我们执法工作的各个方面,有时候成了我们执法、处理问题的思想基础”,并且列举了“刑不上大夫”的观念、“德主刑辅”的观念、“有罪推定”的观念等三种封建的法律意识观念。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该文作者认为“普及法律应该涉及更深的层面,即解决法律意识问题,否则,法律条文学得再好也是白搭”。在笔者看来,这些话语都是十分到位的,有的还捅到了社会的疼处。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规的理解、要求和态度,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看法以及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同时还包括人们法律知识的多少和法律水平的高低。在现实中,公众法律意识的淡薄已成为了推行法治的一大障碍。法律意识的缺席,或者说封建法律意识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严重阻隔了现代法律意识的进入,成了公众难以树立法律信仰的根本原因。官员身上的封建法律意识和现代法律意识的对立,集中表现了法治意识与人治意识的冲突、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的冲突、民主意识与子民意识的冲突、契约意识与宗法伦理意识的冲突,这些现象的存在都是对依法治国的阻力,是法律难以被信仰的原因所在。

  我们知道,法律与社会要形成良性互动,法律意识在其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无论我们提法制现代化还是建设法治国家,光有法律规范的进步和完善都是不够的。公众法律意识的淡薄集中体现在主体意识淡薄、权利意识淡薄、诉讼意识淡薄上。如何才能使公众包括官员在内的群体摆脱封建法律意识,树立现代法律意识呢?首先就要加强对官员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现代法律意识的养成的过程更像是一种习惯的养成。笔者以为,官员应该是现代法律意识的带头者。众所周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已经不是社会的个别现象,官员极度缺乏法律意识足以让人警醒。其次,应加强法律认知的过程。尽管我们在立法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批批法律纷纷出台,但是由于公民受到传统观念和意识的影响,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产生了“立法产品陌生化”现象。那么,为使公众的法律认知能最终达到法律认同的效果,就应该缩小立法者法律认识与大众法律认识的差距,就要做到立法者法律意识及立法行为规则大众化,消除公众对立法行为和立法产品的陌生感。

  尽管普法已经进行多年,但是我们要明白,普及法律知识是普法的手段,培养公众的现代法律意识才是重点和目标所在。法治,就是以法律保障的权利来制约国家权力,并通过对法律的严格执行,让人们看到,法律是人们社会生活中的自由、权利和幸福的最基本也是最有力的保障。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让公众树立现代法律意识。官员应该在树立现代法律意识的过程中,发挥带头作用,进而带动整个民族法律意识的提高。(稿源:红网)(作者:朱四倍)(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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