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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法成了性行为管理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5:31 深圳商报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记者日前在高校调查采访时发现,各所大学均严格规定,宿舍内禁止留宿异性,一旦发现将开除学籍。看到这样的新闻,我忽然有了一个奇怪的感觉:仿佛一些高校的学籍是专为性而设,一部学籍管理法,仿佛就是部性行为管理法。

  在我们上大学的那段时间,有了合法性行为资格的人(即结婚的人)是没有资格取得大学学籍的,如果上学结婚,必被开除学籍。后来时代进步了,在校的学生也可以结婚了,但是近日四川某高校又曝出了一个新闻:两学生因为在教室接吻而被认为是非正当性行为被开除了学籍(新华社)。

  动辄以性方面的理由开除学生,在道理上虽然冠冕堂皇,但是想想这样的措施是针对已经成年,理应有权处置自己生活的大学生,总让人感觉到不是味儿。如果说两个男女学生之间,在宿舍里当众发生性行为,扰乱了治安秩序,警方可以进行治安处罚,但如果宿舍里没有他人,两个人在其中发生性行为,又碍谁了?

  学籍是某个人学习的资格,其应该考虑的是个人的学习能力,以及对于社会法律规范的遵守方面。性方面的表现只要没有明显地违反法律,就不应该成为开除学籍的理由。(江苏邹云翔)

  作者:江苏邹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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