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苹果”原产地保护标志今年启用(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5:41 华商网-华商报 | ||
“陕西苹果”原产地域保护标志分为两种,一种用于外箱包装,一种用于苹果单个包装,均有防伪标志。据省质监局高级工程师李桂珍介绍,用于外箱包装的“大标志”有5个特点:所印刷的字为凸体;图案中心的红色地图也是凸出的,用手摸均可感觉到;地图中间有暗印的“中国质检”四个字;在地图中陕西部位,有“陕西”二字,用荧光灯可看出;地图下方,用荧光灯可看出“苹果0001”(洛川)或者“苹果0002”(白水)字样。 用于苹果单个包装的“小标志”和“大标志”相比,有两个不同:一个是很小,另一个特点是图标下方有一绺白纸,白纸上有“陕西苹果”四个字。字迹为绿色,一旦用手或纸擦后,随即变为咖啡色。 据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5月19日发布的公告,陕西苹果原产地域范围包括旬邑、永寿、长武、淳化、宝塔区、富县、宜川、洛川、黄陵、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凤翔、白水、合阳、等15个县(区)的全部乡镇现辖行政区域和宝鸡、岐山、扶风、陇县、千阳、蒲城、澄城、韩城、富平、礼泉、乾县、彬县等12个县(市)的部分乡(镇)的140个现辖行政区域。 我省实施“陕西苹果”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有利于保护陕西特色产品、优势产品,培育世界知名品牌,促进农村乃至国民经济发展;同时,保护陕西苹果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同国际惯例接轨,增强国际竞争力,加快陕西苹果走向国际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