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138个单位实行车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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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8:46 南方日报 |
中山138个单位实行车改 从10月1日开始,公、检、法及一般事业单位暂不实行 本报讯记者从9月14日召开的中山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动员大会上了解到,从10月1日起,中山将在138个市直行政机关中率先实行车改,除了市委接待办等个别单位保留少数接待用车之外,纳入车改的所有单位都不再保留公务用车。而公务员的个人岗位交通补贴将采用货币化改革,根据其工作职务级别,发放个人岗位交通补贴。据了解,这次改革仅仅是第一步,包括公、检、法等以及一般事业单位的改革将在下一步进行。 为了保障车改后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中山还将保留部分执法执勤车,市政府也将建一支50辆车的市政府交通服务车队。车改后各单位的市外公务交通费用,将按照单位编制人数定额补贴,单位编制人数30人以下的,每年财政将补贴3.8万,30人以上(含30人)的,每年财政补贴7.6万,结余留用,超支不补。 据悉,实行车改的单位用车,除了保留个别执法执勤用车之外,将在第一次发放个人公务岗位交通补贴之日起全部停用,并上交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凡是纳入公务用车改革的车辆,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之后,以在市直机关范围内分批竞价拍卖的方式予以处置,公车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流拍的再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所得全部归市财政。 中山市常务副市长彭建文表示,实施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每年可节约行政运行成本2200万元。梁斌 张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