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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离婚官司打了5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8:46 南方日报

  重婚生子的被告虚构债务、制造伪证、威胁陷害法官无所不用其极

  一宗离婚官司打了5年半

  冼志英诉许伙桂离婚案,曾经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的案件,引起省委、省妇联的高度重视。当时关于新《婚姻法》中要不要加入禁止“包二奶”的内容在全国引起广泛争论。该案从1999年3月12日开始受理,由离婚诉讼到许伙桂妨害作证以及重婚犯罪,一案变三案,案情复杂,阻力重重,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最终被依法审结并执行完毕。9月10日,四会市人民法院向媒体披露了本案的详细经过。

  曾经是患难夫妻

  1982年12月,28岁的冼志英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顶着社会舆论的压力,与四会县政府临时工许伙桂结婚。此时的冼志英是该县某镇镇长的女儿,担任该县二轻局的妇女主任。许伙桂则是一个有4个孩子的父亲,不久前才办完与前妻的离婚手续,他们的结合在四会轰动一时。

  由于婚事遭到家人反对,新婚后的冼志英与许伙桂在县城租房生活,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婚后许伙桂开始做沼气池生意,冼志英则全力配合他跑工商、税务,生意场上的所有合同都由她起草,他们挖到了第一桶金,建起了小楼,买了汽车。此后又贷款200万元,承接了四会西北江开发工程。1993年1月,他们还清了200万元的银行贷款,有了酒楼、加油站等物业,还有了大量存款。日子好起来了,然而他们的婚姻却开始走向终结。

  日子好了婚姻也结束了

  就在生意越做越红火的时候,许伙桂与一个叫邓梅清的打工妹开始姘居。1995年3月的一天,许伙桂竟亲口告诉冼志英:“我和邓梅清生了一个儿子,你抱来养吧”。其实,许伙桂包“二奶”的事在四会早已人尽皆知,冼志英也心知肚明,但顾虑到与许离婚会遭人耻笑,只好带着养女(1995年8月认领)艰难度日。这一忍就是4年。

  1999年3月8日,许伙桂突然回家,逼迫冼志英交出酒店房产证,冼志英再也忍无可忍。两天后,冼志英来到四会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许伙桂离婚。

  法院受理后,于同年4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冼志英以许伙桂长期“包二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法庭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提供了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情况。根据原告举证和法庭调查,二人共同财产及债权约400多万元人民币。但让冼志英和法官想不到的是,许伙桂不仅在庭审前将法院已查明的银行存款24万多元非法转移,还在庭审中提出了293.5万元的巨额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冼志英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改告丈夫重婚

  1999年4月19日,悲愤交加的冼志英向四会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许伙桂、邓梅清的重婚责任。经群众举报、法院调查以及公安机关侦查,许伙桂与邓梅清以夫妻名义从1993年开始非法同居,并于1994年3月3日在四会市人民医院以产妇邓仪、丈夫许昌的名义生下一男婴,取名许某安。

  1999年9月30日,四会法院因重婚案件的审理,依法裁定中止审理离婚案。当法院决定对许伙桂、邓梅清、许志安做亲子鉴定时,提前得到风声的邓梅清携带许某安下落不明,法院不得不裁定中止对重婚案的审理。

  许伙桂勾结别人制造伪证

  法庭在1999年4月1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中,许伙桂在庭上提供了欠李某某借款20万元、邱某某110万元、徐某某55万元、三水电梯厂货款32万元等293万多元的债务。法庭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上述4名债权人的供词前后矛盾。由于许伙桂提供的200万多元的债务疑点很多,法庭遂依法对有关债权人实行司法传讯,并对上述债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核查。

  公安机关调查结果表明,许伙桂所写欠潘某某、邱某某和徐某的欠条均是伪证。

  2001年1月24日,法庭对原、被告离婚案件恢复审理。同月28日,对本案进行第二次庭审。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债权和债务进行了重点调查。后经查实,原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有10.9万余元的债务。由于许伙桂妨害作证,本案被迫延期审理。

  许伙桂黑手伸向法官

  自受理该案以来,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顶住压力,坚决依法办案,让本来没把法官放在眼里的许伙桂费尽心思。案件从第一次庭审开始,办案人员就屡遭骚扰和威胁,主审法官经常受到跟踪,威胁电话一个接一个。

  2000年10月,许伙桂被司法拘留期间,一个自称“黑仔”的人打电话给主审法官,说有人出资2万元叫主审法官收手,否则后果自负。因故没有得逞后,又找到与主审法官相熟的朋友,以有事求助为由,将该法官约到四会一家旅馆,随即借口买水果离开片刻。在法官等待期间,警察突然冲进房间要求检查。后经调查发现,当晚法官被约见的地点和时间段,在四会市公安局110值班记录上,赫然写着有人搞毒品交易的报案记录。

  主审法官由于遭到人身和名誉的双重攻击,曾一度产生过放弃审理本案的念头,但考虑到如果在案件的节骨眼上退缩,会在社会上产生更多猜测,影响可能更恶劣,因此还是坚持了下来。

  最后判决

  2000年11月2日,经公安机关的一再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了批准逮捕许伙桂的决定,但听到风声的许伙桂畏罪潜逃。在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下,2001年11月24日,许伙桂被逮捕。2002年2月1日,邓梅清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7日被依法逮捕。四会法院随即依法对许伙桂、邓梅清、许某安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许某安是许伙桂、邓梅清的非婚生儿子。

  2002年7月23日,四会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许伙桂、邓梅清一案,并于同年11月7日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许伙桂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邓梅清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被肇庆中级法院裁定驳回,维持原判。

  冼志英诉许伙桂离婚一案于2003年3月17日恢复诉讼,2003年4月15日,四会法院依法公开作出宣判:准予原告冼志英与被告许伙桂离婚,并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目前,本案已经执行完毕。

  一宗离婚官司,经过5年半的波折,终于落幕。

  谢辉 郑君 卢玉超 杨岭峰

  图:

  简仁山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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