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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别人赛鸽交换不成强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9:17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为了抢夺一只价值200元的赛鸽,四名初中生对同学拳打脚踢。昨日,厦门集美区法院一审将该四少年以抢劫罪分别判处1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罚金,缓刑2年。

  王某斌得知连某养有一只赛鸽,很是喜欢。今年6月3日,王某斌向连某提出交换该赛鸽,但被连某拒绝。王某斌就打电话给林某,让林某去跟连某换取该赛鸽,并告诉林某,若连某不从,就把连某的赛鸽抢来。林某的交涉遭到拒绝。当天下午近6时,在集美区后溪镇后土安村圣果院附近,林某、吴某、王某源拦住连某,对连某拳打脚踢,后强行将连某的赛鸽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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