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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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9:2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 (记者唐慧杰通讯员邱创泓、王华兴)广州市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即日起正式启动,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第四次政府机构改革。昨日下午,广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市、区(县级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具体内容见下表)。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到会作了动员,市委副书记苏志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沈柏年等出席了会议。 张广宁指出,这次改革是在广州市2001年机构改革基础上的又一次深化。按“大稳定、小调整”原则,通过改革建立既与省政府组织架构整体协调,又能体现广州市功能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组织体系。 改革后市政府共设工作部门41个。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合并后“编制随职能划转,人员随编制划转”办理。(下转A5版)
将区、县级市发展计划局改组为区、县级市发展和改革局。不再保留区、县级市经济发展局和商业局,合并组建区、县级市经济贸易局,保留区、县级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设置原则上维持现状,不单独设置。确因工作需要单设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在上级批准的机构限额内设置。 (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