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继母的女儿卖掉——禽兽哥嫂合谋 少女两遭强奸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1:10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第一次将继母年仅13岁的女儿春玲(化名)拐卖后,由于春玲跑了回来,到手的钱泡汤了。为了再次将妹妹卖出,哥嫂俩竟合谋先后两次将其强奸。近日,毕节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几年前,卯生发的父亲从毕节到清镇拉板车时给他找了个继母。2002年7月,卯生发和妻子聂祥飞来到清镇与父亲和继母一起住了几个月。其间卯生发哄骗继母11岁女儿春玲说,要带她到毕节去玩,并告诉继母说,过一段时间后就送春玲回清镇。见两人如此“热情”,继母同意了他们的请求。 卯生发、聂祥飞将春玲带到毕节后,不久,便把她送到长春堡镇的张某家,当了一年多的小保姆。今年2月的一天,卯生发夫妇决定将年仅13岁的春玲卖给本镇的周某为妻,并收了周某家2500元钱。然而当春玲被送到周某家后说什么也不愿意,并闹着要逃跑。第二天,担心人财两空的周某忙叫卯生发将人接回去。夫妇俩只好将到手的2500元钱退给周某。一个多月后,卯生发夫妻俩又决定将春玲买给本镇张官村27岁的李本扩为妻。 为了让春玲被卖出去后不再返回,最后,卯生发夫妇决定先将春玲强奸后再卖掉。3月10日晚,在聂祥飞的帮助下,卯生发残忍地将春玲强奸。3月17日,这对禽兽哥嫂再次合谋对春玲实施强奸。第二天,卯生发、聂祥飞以3000元价钱将春玲卖给了李本扩。李本扩将春玲带到家中当晚便对其实施强奸。 毕节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强奸罪分别判处卯生发有期徒刑11年、聂祥飞有期徒刑8年,以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强奸罪判处李本扩有期徒刑5年。 作者:周训祥 朱光伦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