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章“套来”2000万炒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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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1:38 兰州晨报 |
伪造公章“套来”2000万炒股 巨骗“骗来”15年刑 本报讯 (记者陈霞荆雯)9月1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蔡银宝贷款诈骗一案做出判决。 判处蔡银宝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违法所得及赃款继续追缴。 2003年6月13日,蔡银宝编造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兰州科技园混凝土工程项目,伪造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和领导私章,使用伪造的金川集团公司贷款担保手续,为贷款虚构注册资金并委托他人办理甘肃金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注册手续,成立了甘肃金兰混凝土有限公司,编造金川集团公司贷款担保手续,从交通银行兰州分行东岗支行骗取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 蔡银宝骗取银行贷款后,将1680万元打入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证券营业部用于个人账户炒股。期间,亏损763020元。 并提取现金198000元用于个人挥霍和支付其他费用。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蔡银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担保骗取银行贷款2000万元,且改变贷款用途,造成损失546944.13元无法归还。 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故此,依法判处蔡银宝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