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监察行动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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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4:3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朱志莹 宁波晚报讯记者昨日获悉,从9月13日开始,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市就业局、市养老中心和市医保中心,将在市三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监察行动。 根据安排,这次专项行动将重点对海曙、江东、江北区域内的市属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同时对市级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办理社保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将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存在上述问题的可依法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