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法治不断探索成就“广东现象”(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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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三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若、朱森林、张帼英细述广东人大工作经验 林若 1924年10月出生,广东潮州市人。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地下革命工作,同年考入中山大学。先后在部队和地方的区、县、地(市)等岗位担任党的领导职务。1985年任广东省委书记,1990年5月至1996年2月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若纵论腐败现象与缺乏群众监督的关系———人大的权力还没有真正到位 80岁的老人,思想之开放,思维之敏捷,令人叹为观止。林若,原广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以一名老代表的身份,在全国人大50周年暨地方人大常委会25周年之际,在媒体面前谈笑风生。老人的话句句实在,言谈间不时闪现大智慧与小幽默: 我当省委书记还没有退就兼了人大主任,兼了一年,实在应付不过来。1991年,全面转到人大工作,完全没有基础,不知该怎么抓。重新学《宪法》、《地方组织法》,这才恍然大悟———哎呀!原来人大如此重要;人大的权力这么大!《宪法》,是国家大法,什么人都不能凌驾其上,可是,我环顾四周:现实不是这样啊!可见,人大的权力,还没有真正到位,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国家机关的某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产生,正是同缺乏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有关。认识到现实的差距,才认识到人大的重要,这才致力于开展人大工作。我以前有句“名言”:“有力时无心,有心时无力”,讲的就是我手中有权力时,没认识到人大的作用;等认识到人大作用时,我已退了下来。实现长治久安就得推行法治 人大工作怎么开展?我当时想,最重要的是让人认识人大,人家不认识你,怎么开展工作?所以宣传教育是第一件事。第二,人大要立法。以前,我们只立了几个法,比如特区的一些条例,搞改革开放,人家外商来投资,没有法规拿出来不行,所以抓紧立法,1993年以后,慢慢越立越多。有法可依之后,我们抓监督,从基层抓起。当时不是有句话吗?“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那就让代表评议乡镇所站吧,什么税务所、派出所,代表摆事实,讲道理,效果非常好。接着,评议县一级的公检法司等,惠州、东莞等12个市在评议中查处了200多名违法乱纪的干警,摘了三几个公安、法院领导的乌纱,不多,却影响了一大片。老百姓对人大代表开展评议和实施监督十分欢迎,感到这才像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样子。要长治久安,就得推行法治。实现法治是我们的一个追求。 人大制度还有许多需要完善 人大制度本身,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比如等额选举民主性就不够。要使人大代表敢于讲话,真正做到畅所欲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不能讲错了抓辫子扣帽子。到人大叫“退居二线”,退休的老同志到人大,好就好在有从政经验,不好的地方,在于圈子小,代表性不够,而且不少干部认为是退休前的过渡,有失落感,精神不振,缺乏闯劲,不利于搞好工作。林若至今还是省人大代表,去年,他领衔提了一份关于林业的议案。他自称现在最关心的就是环保,“广东经济发展了,如果不注意环保,生态环境恶化,老百姓生活的大环境不如以前,到处空气污染,这样建起来的新社会又有什么好处呢?” 图文/本报记者 曾璇 杨媛 通讯员任宣 朱森林 1930年10月生,上海人。1948年在清华大学参加中华新民主主义青年联盟,1949年参加工作,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州市市长、广州市委书记。1991年5月任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省长。1996年2月至2001年2月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森林谈广东建立的崭新模式———依法治省人大发挥主导作用 “权力被滥用,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最大障碍。实行依法治省,就要以法制权,强化监督,使权力依法行使,不被滥用,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 在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暨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25周年之际,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老人大代表朱森林献上的“贺礼”,是一份酝酿已久的思考:对如何通过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主导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怎样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转变?要靠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也正因为有此认识,朱森林自1996年至2001年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对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 一度,人大在履行职责中,也面临薄弱环节。朱森林说,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就是一个薄弱环节。当年,为“把弱变强”,广东通过了《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这个在全国具有先行性意义的《规定》,制订固然不易,实施更为艰巨。不少人感叹:解决“有法不依”远比解决“无法可依”要难得多。 依法治省广东建立新模式 依法治省,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广东在全国较早提出依法治省,但怎样推进“依法治省”,在当时是个新课题。“千头万绪,怎样才能抓住‘牛鼻子’?” 在实践和探索中,广东建立了一种崭新的模式———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治省中的主导作用。而朱森林正是这种模式的倡导者之一。 曾有人说,依法治省是全局性的工作,要人大发挥主导作用,怕担不起责任、完不成任务。面对这种认识,朱森林直言不讳地指出:这说明人大在认识上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他认为,正因为依法治省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在依法治省工作中更应当发挥主导作用。要把依法治省工作落到实处,就更要做好人大与一府两院间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一府两院”在执法、司法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 卸任仍关注文稿汇编成集 步入古稀之年的朱森林,在卸任之后,并没有停止对广东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关注和思考。他将自己多年工作中有关依法治省问题的部分文稿汇编成专集,被红旗出版社列入“红旗经典-高级干部论坛丛书”,已于2002年3月出版。 朱森林说,近几年来,人大把推动依法治省作为重要职责,各项工作围绕依法治省来开展,这正是广东依法治省的经验所在。他殷殷寄望:广东的人大工作在全国有一定的位置,受到广泛关注;今后,更要有紧迫感和使命感,不要辜负人民的期望。 本报记者 杨媛 曾璇 张帼英 1937年3月生,广东东莞人。大专学历。1951年4月参加工作。195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后历任县委副书记、书记、地委副书记、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1990年任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1998年1月当选为第九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1年在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帼英用三句话总结人大工作经验———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 还是那样笑容可掬,还是那样快人快语,昨天,九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帼英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 这位“政坛女杰”概括广东人大工作的基本经验,只用了三句话: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 “发扬民主,我个人深有体会。”张帼英说:“我做了很多年群众工作,养成了习惯,一定要听到人家说话,听到人民群众的呼声,人家说什么都好,不会把你推倒;但如果不让人家说话,不了解人民群众呼声,你是党的干部也好,人大的干部也好,都是不成功的。” 张帼英经历的省九届人大,确实比较活跃,对法院报告投弃权票、质询、不通过部分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等,“当时我上北京开会,遇见一些老同事,他们说,‘你的胆子真大啊’,我说,‘不是我胆子大,是群众的力量大!’” 人大的经验“三句话”可细述 张帼英从省委副书记的位置上,来到了省人大常委会。因此,她特别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比如,在行使人大任免权时,做到与党管干部原则的有机统一;还有每年的立法计划,都是一定要报省委批准的。 她将“三句话”一一细述: 充分发扬民主,首先体现在人大的工作里,全省有14万代表,怎么当好主人翁,有很多工作可做,培训、组织代表参加立法调研、组织视察等;重视代表意见就是发扬民主的表现,如果对代表提的意见不管不顾,不可能树立代表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 严格依法办事,则是因为人大每个环节都有法律依据,执行中必须依法办事,绝不能随心所欲、看人办事。绝不允许有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和举动。到了人大要求自己上档次 张帼英说,这几年的实践也证明,要做到“三句话”,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没,人大工作也要求干部要有综合的水平。“人大要接触各方面的问题,就会促使你学习。像我,原来在党委工作,你要说党群工作,我是熟悉的,但如果要立一个财经类的法规,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了,所以一定得学习。到了人大,要求自己上一个档次,在政治意识、法制观念上都有所提高。我来到人大后,真是‘口不离法、手不离法’。” 推广代表述职想做没做到 张帼英说,自己在任的时候,很想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因为代表也需要选民、群众的监督,“不能选你出来就糊糊涂涂过5年,什么也不提,代表白当了。”代表述职评议在基层做得很好,如广州的荔湾区,区领导以代表身份向选民述职,张帼英为此还曾“上门取经”。但因为涉及面太广,省代表有800多人,“当年有顾虑的地方,担心能不能做得到。”最后,这项工作还是没能铺开。“说遗憾,好像也说不上,只是我想做却没有做到的一项工作。” 本报记者 曾璇 杨媛 通讯员 任宣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