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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禁枪法案自动失效 美居民可购买攻击型武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5:4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15日电据美国“政治新闻”网站报道,如今在美国购买许多种半自动武器已经是合法的了,因为截止9月13日午夜,克林顿政府时期通过的关于禁止美国公民私自拥有这些武器的法案已经过期,而在过去10年里,这些武器只有军队和警察才能购买。

  按照1994年前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的禁枪法案,共有19种军队制式攻击武器不能由军警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和拥有。美国总统布什表示,如果经国会重新投票获准通过,他将在这项禁枪法案上签字,因为他支持这一法案。但由共和党完全控制的国会在重新批准这一法案问题上丝毫不进行任何作为,而布什本人也不想迫使他们这样做,于是,这一法案就自然过期,不再有效了。

  禁枪法案在过去10年间是否起到了减少犯罪现象的作用,该法案的反对者、支持者和美国司法部所得出的结论大相径庭,相互冲突。因为尽管有这一禁枪令出台,但唯利是图的武器制造商还是通过更改枪支名称、改进枪支部分性能等方法,设法让它们重新在市场上出售。

  代表美国枪支拥有者的全美步枪协会(NRA)表示,只要布什总统本人同意让禁枪法案失效,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很显然,全美步枪协会反对禁枪法案的实施,该协会副会长威尼·皮埃尔认为,禁枪法案侵犯了宪法修正案赋予美国公民可拥有武器的正当权力。

  领导全美防止枪支暴力案件发生的布拉迪预防枪支暴力运动组织发言人布莱恩·西贝尔称,美国执法界赞同延长禁枪法案的有效期,因为过去10年间,由攻击武器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减少了三分之二。他说:“没有人需要拿这些高火力军事武器去打猎,或是去保护他们的亲人,即便是运动射击也用不上它们。”

  1994年,美国先后发生数起恶性校园枪击案和快餐店枪击案,在社会各界的压力下,国会通过了禁枪法案,然后由前总统克林顿签字生效。为了得到更多的赞成票,该法案的发起人被迫作出让步:法案的有效期为10年,10年后视情况而定。

  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13日在华盛顿特区表示,布什总统任由禁枪法案失效是错误的。他说:“对于美国公民来说,总统做出了错误选择,美国人民将为他的选择付出代价。”但布什13日在米歇根州参加竞选活动时,没有提及禁枪法案一事。(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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