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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女生在教室旁边被猥亵 证据不足嫌犯被释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6: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15日电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某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梅芳(化名),9月7日早上7点半,在教室旁楼梯上遭到一高大男子的猥亵。

  该男子得逞离去后,梅芳哭着打电话给母亲,然后在母亲、学校负责人和警察的带领下,在学校操场的工地上,指认了一高大男子。但经公安部门多次审讯、查验后,由于证据不足,目前该男子已经被释放。

  昨天下午1点半,记者赶到沙溪××小学。在校门口,记者碰到了几名在该校五年级(2)班读书的男生,他们告诉记者,梅芳已经一个星期没有来上课了,他们不知道梅芳发生了什么事。

  下午两点半记者见到了该校校长李某,李校长苦笑着说,发生了这种事,学校的压力很大。他说,他怎么也想不到在上午7:30学校最热闹的时候会发生这样的事。

  梅芳被骚扰之后,哭着下楼给她母亲打了电话,家长紧急赶到了学校。李校长说,梅芳告诉他们,骚扰她的男子非常高大,该男子先是说自己是学校老师,把从楼梯上来正准备进教室的梅芳截住,然后称自己是医生,看出梅芳身体有病,要给梅芳做检查,梅芳就信以为真。公安部门组织的对梅芳身体的检查结果显示,梅芳确实受到了侵害。

  9月7日上午9点左右,梅芳在家人、校长和警察的带领下,指认学校操场工地上的一个体形非常高大的男子就是猥亵她的人,警察当即将该男子带走。李校长说,学校的操场进行平整,该男子是其中的一名工人,晚上住在操场的工棚里。

  据李校长介绍,这个高大男子被带到溪角派出所之后,审讯了好几次,派出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提取了指纹、脚印等材料,但由于梅芳当时没有大叫,因而没有人看到高大男子,无法直接指证,加上提取的指纹、脚印等非常杂乱,也无法作证。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溪角派出所,一名民警称,审讯了好几次,该男子就是不承认,加上又没有别的证据,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只能释放。

  昨天下午,李校长告诉记者,就在前天学校操场工地完工了,该男子也不见踪影了。

  据悉,发生这件事后,梅芳心理压力非常大,常常半夜惊醒。为孩子考虑,家长已将梅芳转到了山西的一所双语学校就读。(汪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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