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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院判决创纪录 同性离婚头一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09:29 南方都市报

  本报综合报道 据法国媒体报道,就在加拿大批准同性婚姻的一年后,加拿大一法院13日批准一对女性同性夫妻的离婚诉求,创下了世界首例同性离婚的纪录。

  加拿大安大略省最高法院法官鲁斯·梅斯伯于13日作出了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裁定:加拿大现行婚姻法对配偶的定义并不合法。据悉,加拿大现行婚姻法规定,只有男女异性结合的夫妇才可以申请离婚。

  安大略省最高法院没有透露这两名女子的真实姓名,只是用“M.M.”和“J.H.”代替。这两名女子于2003年6月18日“喜结连理”,就在安大略省上诉法院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后一周后。但是,这对“夫妇”在结婚5天后就开始分居。

  J.H.的律师朱莉·哈纳福特透露,这两名妇女曾在一起共同生活了5年多。代理M.M.离婚诉讼的律师马塔·麦卡西说:“我们认为,批准同性离婚不仅在加拿大是史无前例,在全世界也肯定是首例。”据悉,这对同性夫妻是于今年6月在多伦多的高级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

  梅斯伯法官说:“加拿大现行婚姻法对配偶的定义已经过时并不够准确了,现在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

  在同性婚姻方面,加拿大是世界上最为民主自由的国家之一。目前,加拿大已有安大略省、魁北克和卑诗省3个省份批准了同性婚姻,但批准同性离婚的目前还只有安大略一个省。(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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